據澎湃新聞報道 擺脫核電消納困境,正式進入國家能源局今年的工作指導文件。國家能源局官網3月7日公布的《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(下稱《指導意見》)指出,繼續推動解決部分地區核電限發問題,促進核電多發滿發。
將解決核電限電寫入《指導意見》的大背景是,去年,包括紅沿河、寧德、福清、昌江、防城港在內的五個核電廠中有8臺機組出現應電網要求降功率運行或停機備用,設備平均利用率低于70%。其中,位于遼寧大連的紅沿河核電廠4號機組設備利用率在所有在運機組中最低,僅為36.14%。作為對比,設備平均利用率最高的秦山核電廠達到103.62%。
中國核能行業協會今年2月初發布的《全國核電運行情況(2017年1~12月)》顯示,2017年1~12月,37臺商運核電機組累計發電量為2474.69億千瓦時,約占全國累計發電量的3.94%;核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7108.05小時,設備平均利用率為81.14%。
《指導意見》還稱,積極推進已開工核電項目建設,年內計劃建成三門1號、海陽1號、臺山1號、田灣3號和陽江5號機組,合計新增核電裝機約600萬千瓦。積極推進具備條件項目的核準建設,年內計劃開工6~8臺機組。扎實推進一批廠址條件成熟、公眾基礎好的沿海核電項目前期論證工作。
此外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在充分論證評估的基礎上,開工建設一批沿海地區先進三代壓水堆核電項目。進一步完善核電項目開發管理制度,做好核電廠址資源保護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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